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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12类重点人群排查和干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1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瑞格    点击:

各系(部):

春季开学后的25天是大学生自杀问题高发敏感期,为深入贯彻省教育厅思政处及省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全院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请高度关注12类重点人群特别是多因素叠加者的排查和干预工作。现对有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和要求:

一、系部领导要高度重视12类重点人群特别是多因素叠加者的排查和干预工作

很多危机事件在发生之前,当事人的语言或行为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迹象,因此是可以察觉并预防的。危机排查工作的目的就是帮助我们有效的发现和识别学生中的重点人群,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早发现、早干预,防患于未然。

二、辅导员要强化责任意识

各系(部)辅导员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开展一次全面的摸排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心中有数。

以下十二类学生特别是多因素叠加者要特别关注,并安排好危机预案:

1.  有自杀未遂史或自杀企图与计划者;

2.  曾患抑郁症及尚在治疗者;

3.  曾有妄想或其它精神病症状及尚在治疗者;

4.  人格偏执者;

5.  近期失恋者;

6.  意外怀孕或近期堕胎者;

7.  情绪长期低落不与人往来者;

8.  有生理缺陷或长期患病者;

9.  极度贫困者;

10. 学习困难及不能毕业者;

11. 近期丧亲者;

12. 极度自卑或自感生活能力低下者。

三、正确妥善地处理有关问题

对确诊有精神疾患的学生应尽快转诊或休学治疗,避免情况恶化,各系(部)谈心室负责人要切实做好工作,必要时主动与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

四、其他要求

1、各系(部)在35日下午5:00前将排查汇总表和排查详表(表格见学工群共享)交至学工处5号办公室。

2、各系(部)将排查出来的12类重点人群逐一划分到系(部)中层干部,责任到人。对应分配表(表格见学工群共享)于35日下午5:00前交至学工处5号办公室。

3、各系(部)每周一按时上交上周12类重点人群周报表(表格见学工群共享)。

4、凡涉及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各类报表,各系(部)有关负责人要增强保密意识,上交的各类报表要用信封封好,确保工作的严谨性。

    5、所需表格请在学工群共享下载。

 

                                                                    学 工 (部)处

                                                              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