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全体师生:
根据《关于表彰2025-2026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与先进单位的决定》精神,经广泛宣传、基层推荐、组织评审等程序,现将拟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至5月2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715-8280632
联系地址:学生工作处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校科学会堂附楼、校史馆楼上)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