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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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机器人培训基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18年04月11日 点击: 打印本页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及学院校历安排,现就我校2011年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寒假放假时间:

学生:2011年1月15日(腊月十二,星期六)至2月19日(正月十七,星期六),共34天。学生2月19日(正月十七星期六)开始报到,2月20日晚19∶00集中点名,2月2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教职工:元月20日(腊月十七,星期四)至2月18日(正月十六,星期五),共28天;院领导及中层干部2月14日(正月十二,星期一)上班。

2010年年终总结表彰大会暂定于元月20日上午9:00在N1201召开,如若变动,另行通知。

二、相关要求

(一)寒假放假前,各单位要提前安排好假期相关工作及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有科研项目以及基建和维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要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工作不受影响。后勤部门要提前对相关设施进行检测、修缮,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放假前各单位要在本单位认真组织一次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采取适当方式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保卫处和学工处要在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放假期间要加强校园巡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和学生工作负责人假期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值班期间,各单位负责同志要按要求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四)各系部要妥善安排好学生行李集中存放的地点。寒假期间学院原则上不留学生,若有特殊情况请各系部将留校学生的负责人和学生干部的联系方式分别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和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处)和后勤集团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做到留校学生相对集中居住,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五)请各单位于2010年1月11日(星期二)前,将本单位寒假放假值班安排(含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及联系电话等)报院办和保卫处。假期学院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值班地点:行政楼8101院办公室(白天),值班电话:8255518,传真:8217099;院保卫处报警服务中心(夜间),值班电话:8217110。

学院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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