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咸宁思想库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4月13日 点击: 打印本页

校属各单位

2021年咸宁思想库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与方式

    1.选题:原则上根据市社科联编发的《2021年咸宁思想库课题指南》确定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择申报课题(见附件)。

    2. 资格:课题负责人应当具备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以往成果特别突出的、或有被主要领导批示过的、或被市级以上决策部门采纳过的人员,可破格作课题负责人。党政机关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干部、工作人员也可作课题负责人申报。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负责人必须亲自从事课题研究工作并撰写研究报告。市社科联机关干部、工作人员不得担任课题负责人。

    3. 申报:统一填报《咸宁思想库课题立项申报表》1份(上述表格电子版请到“咸宁社科平台”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为确保课题申报质量,市内大专院校每个单位申报课题数量不超过30项,市直单位、学会限报1项。课题申报材料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市社科联(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1484605534 @qq.com,联系人:陈晶,联系电话:0715-8126390)。

    4. 时间:请各位申报老师于4月25日前将申报表2份、简表1份(简表自制:只要申报表中的课题论证部分 去掉个人和单位信息)交到科技处,电子档发科技处邮箱:hbxnkj2018@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立项与结项方式

    1.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立项项目,适时下发预立项通知书;

    2. 采取专家评分评审的方式进行结项,确定课题结项等次;

    3. 结项等次分市级重点课题、市级一般课题、新型智库课题和指导性课题(无资助)。课题结项后,根据结项等次给予5000元至20000元的资助。各课题组于10月20日前可随时提交结项报告,过期不予受理。

三、结项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1. 择优编发《咸宁社科智库研究报告》,定期报送市四大家领导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职领导参阅;

    2. 择优在《咸宁日报》专栏刊发。

 

    附:《2021年咸宁思想库课题指南》.zip

   

 

科 技 处  

2020年4月13

联系我们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118号

电话:0715-8255518  信访接访电话:8255518 8217038

扫码关注我们新媒体

版权所有 ©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鄂ICP备:10021055号-1公安部备案号:42120202000035、42120202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