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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硕引博” 考试公告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点击: 来源部门:人事处 编辑:李明 打印本页

做好2023年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硕引博工作,更好地选拔引进各类专业人才,根据《咸宁市2023年“招硕引博”工作实施方案》和《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硕引博”工作方案》,特制订考试公告。

一、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至9日共两天。

二、材料审核,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348日(周上午9:00

地点:会计考试中心(一楼大厅

审核内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证明原件。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相关学历证明(就业推荐表、学校学历证明等)、个人承诺书,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A22岗位需提交执业护理资格证,A23岗位需提交执业药师资格证,A24岗位需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国外、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港澳台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开考条件。考试当天,各岗位的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达到3:1即可开考;若有岗位不足3:1,可以开考,但考生成绩必须超过整个考场平均分以上,进入下个环节。

四、考试程序及规则。考试分为心理测评、专业水平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三个程序。

心理测评。主要测评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分,但作为人才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测试时间:2023年4月8日10:00

测试地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会计实训中心(虚拟商业社会环境VBSE综合实训室)。学校南大门内侧。

(二)专业水平测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能力,分为专业试讲和笔试两个环节,均实行百分制评分。第一环节进行专业试讲,按照试讲成绩进行排名,每个岗位取前6名进入第二轮笔试环节(岗位不足6人的则全部进入笔试环节;如有试讲成绩排前6的考生放弃笔试资格,不依次递补;若成绩排第6位的出现多名考生分数相同情况,则同分的考生都进入笔试环节)。笔试主要测评考生材料分析和写作能力。根据专业水平测试总成绩(试讲成绩+笔试成绩),取前3名进入面试环节,如有人放弃面试资格则依次递补。若某岗位参加结构化面试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引人数不足3:1比例时,该岗位依然有效,但考生面试分数需要达到整个面试考场平均分以上成绩才算有效。

测试时间:2023年4月8日12:30

测试地点:文华楼C栋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按百分制量化评分并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2023年4月9日8:00

面试地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三号会议室(507室)

五、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其中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专业试讲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按面试分数高低确定对象;若面试分数相同,则按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对象;若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专业试讲和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对象;若专业试讲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可安排加试。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经党委专题研究,各岗位按1:1的比例提出考察对象名单。若考察对象主动放弃,则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博士研究生以二级院部面试成绩为依据,经二级院部党政联席会研究,上报校党委会决定是否录用。

六、严守纪律。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禁跑风漏气、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相关纪律,一律严肃处理。参试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接受监督举报电话: 0715-8217055。

、本公告由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5-8217101。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硕引博考试工作安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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