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综合性公办高职院校。创建于1965年,前身为华中农学院咸宁分院,1999年被省政府列为“全省首批试点高职院校”。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7万人,教职工800余人,是“全国创新创业50强典型高校”、“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本科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4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5岁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详见《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现役军人;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4年7月9日。
(二)网上报名。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报名,网址:https://zp.xnec.cn/#/index。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24年7月13日17:00截止,每名报考人员限制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在考试当天,先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考生按照学校要求须携带《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由个人所属党组织出具)、岗位所需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参加应聘。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校人事处对考生年龄、学历、学位等重要信息进行核实,对提供虚假信息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评分,考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职业教育、师德师风、法律法规等内容。学校不指定考试大纲、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达到3:1即可开考;若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不足3:1,该岗位依然保留,但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需求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则依次递补;若有考生参加笔试但放弃面试资格,导致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不足3:1,该岗位依然保留,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分数按0分计入综合成绩;如参加面试人数为1:1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2.面试。专职辅导员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教师岗位实行专业试讲,按百分制量化评分并现场公布成绩。
3.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经校党委专题会研究,各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按面试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再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可安排加试。若考察对象主动放弃,则可以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具体由学校研究决定。
5.博士岗位不参加笔试,按1:1比例由二级学院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按100%记为最终成绩,并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提出聘用意见;专业技术岗10(水电管理技术岗)由总务处制定实践操作考核规则并组织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提出聘用意见,一并报学校党委会决定考察和聘用对象。
(五)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成绩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进行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六)体检和考察。
所有考察对象体检在咸宁市中心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招聘人才要突出德才兼备,考察环节重点考察其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资格条件等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过学校党委会研究后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上岗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有人员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
三.其他事项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主动告知报考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2.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聘辅导培训班。
3.因特殊情况需对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以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4.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须按规定时间报到,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5.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工作安排,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所列内容由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5-821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