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无编)工作人员考试公告
为做好学校2025年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自主招聘工作,更好地选拔引进各类专业人才,根据《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特制订考试公告。
一、考试时间:2025年8月16日-17日
二、资格复审。学校人事处对考生年龄、学历、学位等重要信息进行核实,对提供虚假信息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通过复审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并根据安排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不能提供(不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取消考试资格。
复审时间:2025年8月16日7:40-8:50
复审地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文华楼大厅
参加对象:已通过岗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
资格复审提供以下材料:
1.《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由个人所属党组织出具)、岗位所需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参加应聘。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资料均须原件。
三、考试安排及规则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评分,考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职业教育、师德师风、法律法规等内容。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达到3:1即可开考;若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不足3:1,该岗位依然保留,但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笔试考场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测试时间:2025年8月16日9:00—11:00(考生在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测试地点:文华楼B栋101、102
参加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专业试讲分两部分进行,其中第一部分由考生结合本人所学专业在考前自定试讲内容,并自带PPT(PPT不得泄露个人信息)到考场进行试讲,试讲时间5分钟;第二部分试讲内容在对应专业的课程中随机抽取一门专业课程的一个章节作为试讲内容(专职辅导员岗位第二部分试讲内容为说班会)。考生试讲前封闭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试讲成绩即为考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第一部分占40%,第二部分占60%。如参加面试人数为1:1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试讲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测试时间:2025年8月17日8:00(考生在当天7:50前未到达指定地点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测试地点:文华楼A栋106室
参加对象:入围面试的考生。
(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各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符合公告中岗位优先情形的优先入围体检考察,如优先情形一致,则按面试成绩确定入围体检考察,若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人选。若考察对象主动放弃,则可以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具体由学校研究决定。
四、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主动告知报考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聘辅导培训班。
(三)因特殊情况需对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以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须按规定时间报到,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五)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工作安排,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本公告由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5-8217101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接受监督举报电话: 0715-8217055。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8月11日
附件: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工作人员考试工作安排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