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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硕引博” 考试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09日 点击: 作者:李明 打印本页

为做好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硕引博”工作,更好地选拔引进各类专业人才,根据《咸宁市2026年“招硕引博”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考试公告。

一、考试时间:2026年6月13日

二、考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26年6月13日7:30-8:30(考生在当天8:30前未达到指定地点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复审地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励志楼(教1-201室外大厅)

参加对象:已通过岗位A14—A21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

资格复审提供以下材料:

1.《2026年咸宁市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26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于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证的证明材料或个人承诺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以上资料均须本人携带原件,并自备复印件一份;

3.咸宁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用资格。通过复审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并根据安排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不能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时间:2026年6月13日9:00

地点:励志楼教1-201(候考室);

参加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三、考试与遴选规则

(一)面试规则。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报考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重点围绕政治素养、综合能力、专业能力、岗位适配四大维度开展考察。具体包括政治立场、师德师风、职业操守、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作、应急应变、科研水平、教学能力、学科建设思路、求职动机、职业规划及服务地方发展意识等内容,全面测评考生综合素养与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面试共计3道题目,总时长10分钟,计分采用百分制,考生现场确认面试成绩。

(二)综合成绩计算办法。面试成绩按100%计为该考生综合成绩,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经校党委会研究,各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高低确定;若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也相同,可安排加试。若体检、考察对象主动放弃,或考生因其他情形被取消资格的,则可以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具体由学校研究决定。体检、考察对象被确定为录用对象并公示后放弃入职的,则不再予以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主动告知,避免错失机会。

(二)本次考试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如特殊情况需对此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以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参试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本方案由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5-8217101。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接受监督举报电话: 0715-8217055。

附件: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硕引博考试安排一览表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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